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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香港中文大学考察报告
受学院派遣,2002年8月2日,保卫科一行五人由科长赵伟光带队赴香港中文大学考察,学习、交流校园治安和校园安全管理经验。8月2日一早我们抵达中大后,中大学术交流处助理主任罗玉美女士前来迎接我们并陪同我们观看香港中文大学的录像资料。随后中大保安部保安主任黄俭明先生及其高级助理与我们进行了会晤。黄俭明先生向我们详细介绍了中大的校园治安、交通、消防等校园安全管理情况,双方就校园安全管理中的诸多问题交流了看法和意见。在这里,笔者要特别提到中文大学术交流处主任华亚琳女士,她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望我们,与我们合影留念,并向我们馈赠书籍,因为我们来自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来自俞仲文院长领导的学校。她一再叮嘱我们要我们转达其对俞院长的问候和敬意,使我们深深感到作为深职院人的骄傲和自豪。
一、香港中文大学概况
香港中文大学是一所国际高等学府,成立于1963年10月,至今已走过近四十年的历程。中文大学采用中英双语,融会中西文化教学,确立中英语文并重的原则,培养揉和中西学术文化和知识的学生。中大以其卓越的教学、科研以及对香港社会的贡献,使其成为港内著名学府,并在亚洲著名学府中排列前五名。香港中文大学是一所实行书院制的高等学府,现有四所成员书院,分别为新亚书院、崇基书院、联合书院和逸夫书院。大学还设有文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工程学院、医学院、理学院及社会科学院共7所学院。54所学部提供124个硕士学位点,61个博士点。中大现有教职员工4700多人,学生15110人,其中本科生9305人、研究生5530人。中大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又经常获得私人及社团的捐款。大学行政完全自立,管治及行政机构是大学校董会,负责管理和控制大学的事务、方针及职能。授课、教育即研究等事宜,则由大学教务会控制和规管。
中大占地134公顷,是港内占地最广的大学,校园环境优雅,拥有亚洲最美的校园之美誉。中大校内楼宇逾百幢,多属早期建筑,错落有致地分布在中大的环状校园内。大学校园依山傍海,古木参天,校园四周群山环抱,层峦叠翠,校道上林荫蔽日,小鸟自由地在路旁觅食,一派静谧、祥和的景象,令我们由然而生一种恬静、离尘脱俗之感。大学地处香港新界沙田北隅,距深圳罗湖海关仅三十分钟的车程,远离繁嚣市廛,校园治安井然有序,安宁祥和。
二、中大保安组概况
香港中文大学保安部(Security unit)是该大学内的安全保卫机构,其职责是保障校内治安、防止罪案,倡导防火及交通安全。该组织自上而下的架构是:大学保安主任、助理主任、队长和普通队员。中大所谓的保安不同于内地保安,他们是大学内正式在编职工,享受政府薪金和医疗保险等政府福利、津贴,其待遇相当于政府公务员。大学保安主任的薪水相当于大学副教授,每月薪金约8-9万港元。我们所接触到的保安部工作人员素质较高,中大保安部主任和副主任都拥有硕士或学士学位。接待我们的黄俭明主任曾在美国警署任职,能讲地道的美式英语。但保安部的职责和权利却非常有限,只能在校方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受限于校园内的安全防范事宜。保安部根据学校的规定维持校内正常治安秩序和公众安宁,没有侦察和处罚等当地警署拥有的执法权。保安部还对校外团体和机构提供特别服务,对校内职员及住户提供某些上门服务,均收取一定费用。
三、中大校园治安状况及感受
这次香港之行,使我们有机会了解到境外校园安全管理的运作主体、动作模式和管理权限,学习了中大交通、消防的先进管理经验,也使我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了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同时中大之校园安全管理的成功模式和经验也为内地高校保卫学研究提供了鲜活的素材和案例。这次考察感受最深的是:中大校园之安全管理与内地的安全保卫工作有很多惊人的相似之点和共通之处,加强深港两地保卫组织之间的互动、看与被看,是加入WTO后高校保卫工作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研究。
1. 人员充足,装备精良。
保安部现有人员96人,其中94人是正式在编人员,大学保安主任1人、助理主任2人、队长4人,内设3个小队,每队20-30人,分三班全天候24小时运作。保安部拥有工作用车6辆,其中一部是专用消防车,一部巡逻车,三部应变车辆。保安部还拥有现代化程度较高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完善的交通管理硬件。
2. 高度法治,依法行使管理校园的职责。
根据过往记录,中大校内发生的案件几乎全属性质轻微的小案件,如小额盗窃、财物遗失、交通及意外受伤等。这些案件大都因为学生粗心大意,把银包遗留在图书馆和饭堂等公众地方所导致。失主报失后,一段时间可以寻回,除现金外,其他物件都完整无缺。这点与我院的发案情况有相似之处。中大保安部主任对该校的校园治安引以为荣,称中大几乎是一个没有罪案的校园。
的确,香港是一个现代法制化程度较高的社会,十分重视保障人权和尊重、保护个人隐私。中大良好的治安状况是一个法制社会依法治理校园的成功个案。在中大校园内包括公共走道不得装置电视监控镜头,我们所到之处,也没有发现在内地大学十分普遍的所谓校园电视监控系统等技术防范手段。保安部只能在公共地带巡逻,不得进入住宅和楼道,如遇校内发生盗窃、聚众斗殴等治安刑事案件,保安部不得介入案件,不得进行有关案件的调查取证,更不能对嫌疑犯进行滞留、问讯,否则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对于发生在校园内的案件,保安部只能告之当事人报警。对于这点,笔者感触很深,本人从事高校保卫工作近十余年,对高校保卫学研究也有一定的探讨,曾就高校保卫队伍执法权问题公开发表过相关研究文章。这次对香港中大的考察,让我深深感受到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里法律的至上人格和尊严,“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体现,即使在学术氛围浓重的校园也是如此。
香港是一个独立司法的地区,目前除执行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和宪法的某些条款外,其法律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是英国法。而英美两国均属普通法系的国家,但同属普通法系的英美两国给予高校保卫部门的执法权和执法地位完全不同。美国的高等院校实行的是校园警察制度,各大学根据联邦法律和各州府制定的法律,成立了校园警察局,拥有联邦和各州法律赋予的侦察、传讯和逮捕之权力,校园警察局与地方警察机构无行政隶属关系,它只对法律负责和对校长负责。而执行英国法律的香港与同一法系的美国却大相径庭,这也是此次香港之行中笔者比较感兴趣的问题。至于内地高校保卫部门,随着1997年新《刑法》的修改,保卫部门就丧失了作为公安机关派出机构的地位和执法权限,再也无权行使公安机关授予的部分侦察权。因为新刑法规定侦察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法律赋予给公安机关的这一权力。随着新刑法的修改,高校保卫部门的角色出现了十分尴尬的局面,一方面法律没有赋予其执法权,高校保卫部门对于发生在校园内的案件,再也无权行使侦查、拘留等公安机关的权限。另一方面无论是公安部门还是学校,对于发生在校园内部的案件,都会要求保卫部门对案件进行了解和调查,保卫部门对于内部案件难以袖手旁观,因此,就保卫部门而言出现了“管也难,不管也难”的“两难”局面。
3. 交通、防火工作做到最好。
中大校内居住有教职员工及学生五千多人,大部分学生采取走读形式,日间流动人口约逾两万人次,每天约3000驾次车辆穿梭于校园,道路交通管理任务十分繁重,因学生妄顾行人交通规则,无视车辆横过马路,导致受伤事件已有十余宗,香港法律规定校园保卫组织对违法泊车者不得罚款,但可以将车锁住,甚至拖走的权限(但在内地这一权限只能由交警部门行使)。对于大学职员,其车辆均不收费,外来车辆每小时收费10港元,自1998年9月起,实行扣押车辆及征收泊车费等措施,每年泊车管理收入约三至四百万港元。校园泊车管制成效彰显。对于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如若无人受伤,双方可自行和解,若一方有人受伤,即做报警处理,保安部并不做过多干预。
中大保安部对中大校园防火工作最为满意。建校以来中大未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只发生过两次小火案,均由保安部及时扑灭。每年均接获十多宗火警报告,肇因多是因学生不在厨房而在宿舍或床上抽烟或煮食所为,此外每年亦有数百宗警钟误鸣报告,大多数是由于住户或学生不适当使用炉具引致。中大五成多楼房系60年代的建筑,当时均无防火装置,根据香港防火条例,所有建筑都必须要有花洒,有总闸,现有半成楼房的防火装置都是后来整改安装的。保安部有专职消防人员,如遇火警,一般都能自行处理。
中大的消防工作,的确让我们感受至深,所到之处楼宇的防烟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人们的防火意识很高,没有人因为出入不便而将防烟门搁置不用。相比之下,我们感到非常惭愧的是学院绝大多数防火门没有起到应用的作用,因为推来推去很不方便,一些人总是把防火门用物件顶住,使其长期处于打开的状态,而且闭门器经常招致人为损坏。这表明人们的消防意识还比较薄弱,消防管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香港中文大学之校园安全管理于内地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是不同政治体制、不同经济体制、不同法制环境和不同人文环境下的产物。因此两地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不免带有“一国两制”的特色。目前内地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我们考察香港中文大学的校园安全管理,有助于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厘清存在于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中的种种是非关系,“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也是香港之行的收获和体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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