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及时处置发生的消防安全的紧急情况,提高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预防能力、快速反应,维护国家财产和全体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部门、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股长组成。各股室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协同工作。
二、发现火警事故苗头或遇有火灾事故应及时拔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启动现有的灭火系统,请求有关部门及时增援;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用灭火器具进行扑救,力争能够有效控制火情,尽量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人员安全同时,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减少损失。
三、发现火灾有蔓延扩大一时无法扑灭时,应迅速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撤离现场,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梅县乡镇企业局
2005
年8
月19
日
(发至各股室)